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全体在校研究生:
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于2014年11月17日印发《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指导意见》(2014年第5号),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与建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6日印发《上海市金融硕士等20种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沪学位办[2014]17号),对审计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做出规定和要求。为贯彻规定、意见和要求,完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制度体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讯表决,同意修订并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现转发给你们,烦请审阅悉知。
附件: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pdf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