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流程要求,更好地完成2019级研究生实习教学环节,请大家在实习前,认真学习相关实习制度,严格执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实习管理办法》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实习教学大纲》。在落实实习单位后,需按照规定提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实习申请表》,报送《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实习情况备案表》(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备案表电子表格由各班班长汇总后发邮件至王欣老师邮箱wangxin@snai.edu,提交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前)。
实习结束后提交以下材料:实习计划、实习鉴定表、实习简况表、实习心得(每月一份,共三份)、实习报告,其中实习鉴定表一式一份,实习计划一式一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交至行政楼112办公室,其余材料发邮件至王欣老师邮箱。实习报告及实习简况表提交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前,其余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前,逾期未提交者,成绩将不予认定。同时为做好实习工作,实习报告成绩将采用专家评审的形式给出,届时通知另行公布。
提交材料说明:所提交材料要能体现90天(工作日)的实习经历、同时实习报告相关的实习经历要能在以上材料和表格中体现。
序号 | 事项 | 时间 | 提交形式 |
1 | 实习备案表 | 2019年12月18日前 | 班长汇总邮件提交 |
2 | 实习申请表 | 2019年12月18日前 | 一式一份签字盖章,书面提交 |
3 | 实习计划表 | 2020年3月30日前 | 一式一份签字,书面提交 |
4 | 实习鉴定表 | 2020年3月30日前 | 一式一份签字盖章,书面提交 |
5 | 实习心得 | 2020年3月30日前 | 邮件提交 邮件命名:学号-姓名-实习心得(1)(2)(3) |
6 | 实习简况表 | 2020年5月20日前 | 邮件提交 邮件命名:学号-姓名-实习简况表 |
7 | 实习报告 | 2020年5月20日前 | 按规定的书写格式,邮件提交 邮件命名:学号-姓名-实习报告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