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2023年度招聘公告
学院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秉持朱镕基同志亲笔题写的“不做假账”校训,始终坚持“国际知名会计学院”的办学目标。为满足学院事业的发展和提升,现公开招聘教研及管理人员,欢迎所有有志之士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道正派。
(三)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四)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敢于担当。
(五)外省市应聘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应届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除外。
二、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学历:博士研究生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
专业: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应用经济学类
其他要求:应届博士研究生优先
岗位描述:1.研究生的日常教学和论文辅导工作;2.从事相关课程与案例的开发工作;3.从事各专业的理论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4.参与各类课题的申报、研究及短期高端培训工作;5.服务财政中心工作;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事项说明
(一)招聘目标
公开公正,唯才是举。坚持优胜劣汰,杜绝裙带关系,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不拘一格,多元选才。围绕我院应用型、国际化特色,不断开拓思路、拓展渠道,为特色发展遴选特色人才。
科学配置,按需取才。聚焦可持续发展,分析员工结构,对接多平台,科学预判,适时补缺。
人岗相适,量才而用。采用全员聘用制,按需设岗,按岗选人,沿才授职,量才而用。
(二)招聘基本程序
1.公布招聘计划并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邮件、信件、招聘网站、现场招聘会、线上报名等形式提交简历。在岗位未招满前,对应岗位招聘计划在本年度内持续有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专业要求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学院确认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按照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评。
3.考察。考试测评前,所有进入考试测评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评。高层次人才进行试讲面试。面试小组成员为师资招聘委员会成员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议,根据综合评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交至学院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高于等于60分的应聘者进入面试。面试小组成员为管理人员招聘委员会成员,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议。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交建议名单至学院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遇排名第一的试用人员主动放弃,可依次顺延递补。
4.背景调查。学院通过政审人事档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和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5.体检。拟聘用人员按照学院规定进行入职体检。
6.公示。拟聘用人员通过背景调查、体检后,学院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三)纪律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提供详细、真实、准确的信息,如发现有违反纪律行为,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资格、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不得录用。
(四)报名方式